盗号赚钱,网游青年找到发财“捷径”
4月上旬,重庆永川警方在登记暂住人口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出租屋内密密麻麻摆放了19台电脑。屋内人员刘某支支吾吾,说不清这些电脑的用途。网安民警核实,房间内每一台电脑都在运行着一个相同的程序,并生成一些类似于账号及密码的数据。情况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将刘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并扣押了所有电脑。
通过对刘某的询问,嫌疑人逐渐浮出了水面。4月23日,团伙成员覃某、龙某、倪某全部落网。
十平方米的出租屋其实就是几名犯罪嫌疑人盗窃、销售游戏玩家账号,从中牟利的犯罪窝点。
2007年,覃某在打游戏时认识了龙某。两人都没有正经工作,平时靠玩网游挣点小钱。
2011年,他们决定“扩大规模”,建立外挂工作室。二人先借钱购买了12台二手电脑,然后在网上购买外挂软件升级账号,等级别练高了就卖给下家。在这过程中,倪某也加入了他们,一起靠外挂赚钱。
一个偶然的机会,覃某通过网游QQ群了解到,网游账号可以被相应的比对软件破解,只要把每个账号对应的密码比对出来,就可以卖号赚钱。这一消息让生活窘迫的年轻人感到自己的命运就要由此发生转折。
坐地分成,年轻人与卖家联手“创业”
覃某开始钻研起利用木马病毒盗号的原理。在前期测试中,覃某了解到50元钱可以买1亿组数据,他随后买了3亿组。数据有了,就差软件。软件卖家告诉覃某,扫号软件可以卖,但条件是每天扫出来多少号,要按比例分钱。
2012年9月,卖家提供给覃某一个知名网游公司旗下游戏的比对软件。覃某试着登录这家网游公司的官方网站,发现居然超过90%的账号都能用。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倪某和龙某,3人欣喜若狂,决心在网游界“大展身手”。
招兵买马,小团伙九个月获利14万元
比对出这些数据,对于覃某来说,只是“成功”了一半,找到买家才能收到钱。
覃某在做外挂工作室时结交的一些客户成了第一客户。仅仅十多天,覃某3人就赚了1000多元。
尝到甜头后,3人又购买了几台电脑,并雇佣刘某专门负责照看。
在这个团伙中,覃某负责联系购买原始数据。倪某与网管专门在出租屋内,负责看守19台电脑运行扫号软件。等账号和密码比对出来后,交由覃某联系下家出售。覃某再将比对正确的大部分账号和密码,直接打包卖给下家。龙某主要负责研究外挂。
据覃某交代,比对出来的账号好的可以卖到0.5元,差的只能卖到3分钱,运气好的时候每天可以比对出1万多组数据,差的时候1天只能比对出2000组。经警方查证,2012年8月至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覃某、倪某、龙某已非法获取账号和密码共计350余万组,获利14万元。
日前,覃某等3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转战荆州,民警追捕盗号软件程序员
这起案件在侦查办理、固定证据等方面都对永川警方提出了新的考验,今年6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永川警方决定深挖细查,全力追查开发盗号软件的嫌疑人。
由于嫌疑人都是通过QQ与盗号软件卖家联系,覃某长时间没有与其联系,嫌疑人提高了警惕性,不再登录该QQ,这无疑给办案民警带来了极大困难。
经进一步侦查,专案民警掌握该QQ号的犯罪嫌疑人在湖北荆州出现。6月5日,民警赶赴荆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通过两天蹲守,民警于6月7日在当地某小区将开发盗号软件的付某抓获归案。据付某交代,因为学历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凭兴趣买来相关书籍研究,编写盗号软件出售给“有需要”的人,从中牟取利润。
办案民警发现“网络大盗”往往利用上网用户通用一个账号和密码的习惯,盗取大量游戏账号和密码,经过专业软件比对正确密码,从而登录账号盗取游戏角色的装备、金币等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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