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1月7日,由于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没有提出上诉请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海民初字第9796号正式生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核准,3721公司在其网站首页刊登了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致歉声明(http://www.3721.com/news/3110701.htm)。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我公司因在公开场合声称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下设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私刻公章的非法机构”,该言论与事实不符,侵犯了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的名誉权。特在此致歉。
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
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