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那是上学时代了,如今你只要随着自己的心情阅读朔漠月小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她是楼兰的女儿,她从楼兰古城中走来。她在人间与地狱间流浪徘徊了十年,忘记了自己的来处,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甚至忘记了自己其实还是个人。如果没有那偶然的相遇,她或许会和千千万万在战争、干旱和疟病中死去的楼兰人一样,和楼兰古城一起消失在茫茫风沙大漠,湮没于漫漫历史长河。然而就是那一次偶然的相遇,成为了所有人命运的转折点。多年后,当她站在罗布泊西岸,遥望着渐渐被沙土掩埋的楼兰古城,她心中唯一所想的,只有一个问题:如果那天,我专心守在兔子洞边,我的一生,他们的一生,该会是什么样?如是我闻。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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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依!快跑!活下去!”
她噌地坐起身。又是这个梦。
几乎每一天她都是被这个梦惊醒的。撕心裂肺的呼喊,表情惨烈却又五官模糊的脸,以及溅了她一脸的热血……那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惊悚。
尽管在梦中还是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冷汗涔涔,但醒来,就完全不在意了。
她抬了抬眼皮,感受了一下天色,嗯,该起来了。她半阖着眼皮地伸左手揉了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毛茸茸呜呜了两声,迅速地睁开眼,迅速地站起来,舔了舔她的手心。
她又伸出右手,推了推另一团乱糟糟的东西,乱糟糟哼哼了两声,翻了个身,卷走她身上的半条充当被子的烂布块继续睡。
于是毛茸茸便跳跃着去咬乱糟糟的耳朵。毛茸茸跳来跳去地咬,乱糟糟滚来滚去地逃,闹成一团。
她不去理会毛茸茸和乱糟糟,举起双手想伸个懒腰,手刚举到一半,忽然停住。她皱起眉头,低头朝自己身上看了一眼,不耐烦地扯了扯胸前的衣服。
最近胸部长得很快,这衣服又要穿不下了。真是麻烦!
她侧头看了眼欢跳着的毛茸茸,心想还是它好,自带皮衣,只要吃饱就万事不愁了。乱糟糟也不错,身形比她略小一点,她穿不下的衣服正好可以给乱糟糟。而自己却还得想想再去哪儿弄件大点儿的衣服。
乱糟糟终于被咬得受不了,嗷嗷叫着坐起来。毛茸茸得意地跑回她面前,摇着尾巴邀功。
她伸手揉了揉毛茸茸的头算是表扬,毛茸茸满足地呜呜叫了两声,尾巴摇得更欢了。
她站起身,对毛茸茸和乱糟糟嗬嗬叫了两声,就朝大路上走去。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会不会说话,反正她从来没觉得有这个需要。她和毛茸茸、乱糟糟之间互相能明白就够了。
果然,毛茸茸立刻跟上,乱糟糟哼哼了两声,终于也爬起来,跟了上去。
老屠户家的后门边已经聚集了十来条野狗,都在等着老屠户开后门。
老屠户家的后门是这镇上所有流浪狗的食堂。镇上的人只吃羊肉不吃内脏,每天早晨,老屠户宰了羊,都会把没人要的内脏从后门扔出来,多年如一日。镇上所有的狗都知道,早晨等在这里,一定能饱餐一顿。
不过现在,老屠户扔出来的内脏越来越少了。她记得镇西头的那棵歪脖子梨树开满白花的时候,老屠户每天都会杀五六头羊,扔出来的内脏能堆个小丘包。那时候她每天都吃得很饱,个子也长高了不少。她那时还想,等歪脖子梨树结了梨子,她要用水梨就着羊肝吃,一定特别美!
可是,自从天渐渐热起来就不再下雨了。村东头的小溪干涸了,听说连十几里外的孔雀河也干了。地里的庄稼都死了,歪脖子梨树也死了。镇上的人越来越少,老屠户每天宰的羊也越来越少,扔出来的内脏自然也就越来越少。有时候两三天才出来扔一次。即使是这仅有的一次,也不再有羊心羊肝这样上水,甚至连羊肠羊肺这样的下水都很少遇见。三天前扔出来的,就只有四只蹄子、两只角和一些带着羊毛的碎羊皮。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老屠户的后门还是没有动静。毛茸茸绕到前院去打探了一番,回来沮丧地呜呜叫了几声,围着的野狗们此起彼伏地哀嚎了一阵便都散了。
老屠户搬走了,再也没有定时供给的羊内脏吃了。
骄阳似火,肆意地炙烤着大地。放眼望去,千里平川,只剩白茫茫的一片。阳光照在干涸的土地上,反射出白花花的光芒,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
传令兵从中军纵骑追到队伍的最前端,向领头的两位少年将军拱手施礼,道:“二位少将军,元帅令:天气炎热,就地歇息。等过了中午的暑热再继续行军。”
传令兵口中的“元帅”,便是大魏国的成周公,名将万度归。这前军的两位少年军官中,年纪略长的是万度归长子,成周公爵府世子,前将军万致宁。十九岁。红袍金甲,身姿挺拔。周身散发着干练果敢的气概,剑眉朗目间更是透着与其年龄并不十分相符的沉稳和内敛。
年纪稍幼些的那个是万度归次子,射声校尉万致远,今年刚满十六岁。白袍银甲。眉目也是生得疏朗英气,此时虽然被如火的烈日晒得脸颊通红,却也不减从头到脚那风发的意气。只是如果细瞧他那双黑亮的眸子,还能隐约看见被他刻意隐藏在沉着冷静之下的青涩稚嫩。
万致宁点了点头,举手示意大军停止前进。一面翻身下马,一面从马鞍上扯下一只水囊,扔给弟弟。
万致远接过水囊,并不急着喝。手搭凉棚四处望了一会儿,似是在自言自语地嘟囔:“这是什么鬼地方,走了一上午了,竟连一片绿色的草叶都没看见!”
万致宁交代身后的副将去安排哨兵轮岗,回身走到银甲少年身边,道:“这里已是鄯(shàn)善国①境内。”他举着马鞭指着一个方向:“从这里向前十几里就是鄯善国曾经的都城。”
“都城?”万致远正在喝水,闻言一呛,不敢相信地问:“是传说中的楼兰古都扜(yū)泥城吗?”
“正是。”
万致远更觉得不可思议:“书上说扜泥城东临罗布泊,又有孔雀河穿城而过。水草丰盛,多葭苇、怪柳、胡桐、白草。有驴马,多橐骡。②堪称西域万里荒漠上的一颗明珠,怎么竟会是这样一番衰败没落的景象?”
万致宁摇了摇头:“远了不说,就是三年前我随父帅策应高凉王征讨吐谷浑、来鄯善国受降时,此处还不是这个样子。大路两边或是农田,或是草场。百姓或耕或牧,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只是近年来此处雨水渐少,今年更是自春入秋滴雨不下。别说孔雀河早已干涸,就连昔日烟波浩茫的罗布泊,如今湖面也缩减得只剩下三年前的十之一二,万顷湖泊只剩了寸草不生的盐泽。鄯善国人随畜牧逐水草,自是不会死守在这里等死。而鄯善国自降顺了我大魏,如今的鄯善王韩拔本就不是鄯善国人,对这楼兰城也没有什么过多的故国情怀,弃了这旧都,另觅水肥草美的新址建都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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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致远点了点头,眼中却露出惋惜之色:“可惜我晚生了几年,不曾随父帅征讨吐谷(yù)浑①,也不曾见过楼兰城昔日的美景。”
万致宁拍了拍弟弟的肩膀,道:“吐谷浑虽自三年前一战被我们伤了元气,但慕利延②不除,始终是个祸患。早晚咱们还是要跟他有一场恶战。今年开始,父帅准你随军征讨西域这些小国,就是想让你多积累一些作战经验,他日再战吐谷浑时好立大功。”停了停,又笑道:“这次征战焉耆(qí)③,你的表现就很好啊!昨晚帅帐议事,几位老将军对最近几场战役里你的表现都是称赞有加呢!”
万致远的眼睛亮了亮,几分期待几分不安地问:“父帅怎么说?”
“父帅么……”万致宁故意敛了笑容,停顿了片刻。眼看着致远眼里期待的光芒越来越暗,才终于忍不住笑起来,道:“父帅什么都没说,不过,他没有打断那些老将军们的称赞,一句句全都听完了。”
致远眼里的光芒复又点燃了,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眸里满是激动和骄傲。父亲虽然并没有说一句表扬他的话,但这已经足够表示他对自己的肯定了。要知道,从小到大,别说父亲没有开口表扬过他们兄弟了,就是别人称赞两兄弟,父亲也从来都是不等人说完,就会打断别人的称赞,说一句“还差得远呢!”可是这一次,他第一次随父兄出征,竟然得到了父亲的肯定,这简直让这个少年欣喜若狂,此时的兴奋激动,甚至超过了他第一次上阵便连取敌国三员大将首级之时。
时近正午,有伙头兵挑着食担出来分发干粮。长途行军,早晚生火做饭,中午只吃馕饼、肉干。万氏兄弟也没有搞特殊,两人一边聊着,一边习以为常地接过伙头兵递来的馕和肉干。
万致宁咬了一口馕,忽然想起一件事,问伙头兵:“带的盐还多吗?”
伙头兵答道:“回少将军,前几日攻破焉耆都城时刚刚补给过,足够。”
万致宁嚼了馕饼咽下,道:“去拿些盐来,每人发一小勺调在水里。天气炎热,出汗多,不光要多喝水,还要补充一些盐分。”
伙头兵答应了一声,挑着食担跑回去拿盐。致远笑着喊:“放下担子跑啊!”
伙头兵豁然醒悟,抓了抓头皮,回头朝致远嘿嘿笑了两声,搁下担子,空着手跑开了。
伙头兵刚走没多久,队伍里就传来兵士们呼呼喝喝的吵杂声。万氏兄弟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惊异地看见一群野狗疯狂地扑向伙头兵放下的食担。这群狗粗看大约有二十多只,凭着敏锐的嗅觉准确地认出了装肉的竹筐,一哄而上。伙头兵听到声音折返回来,装肉干的竹筐已经被群狗推翻,肉块掉了出来,更引得野狗们发狂地一阵哄抢。
伙头兵飞奔回来哄赶狗群,可野狗们显然已经饿了很久,见了整筐的肉,怎么可能放弃?
致宁拿出了弓箭,高声叫伙头兵闪开,瞄准其中一只抢食的野狗放了一箭。
野狗被射中,嗷嗷倒下。致宁本无意伤那野狗性命,只是想威吓它们离开,却没想到其它的野狗看见同伴受伤,竟然只是稍微愣了一下,就又开始抢食肉干,全然不顾自己有可能就是下一个被射中的对象。显然,此时它们对食物的渴望已经远远战胜了对箭矢的恐惧。
致宁皱起眉,伸手抓了三根箭矢搭在弓上,三根刚齐齐射出,立刻又抓了三根。正要射,忽然被致远按住:“哥,别射,有人!”
“人?”致宁愣神的瞬间,致远已经跑向野狗群,拨开不要命也要吃的群狗,从地上拎起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跳出了混乱。
致远把那团东西平放在地上,致宁才看清,这果然不是只狗而是个人。从身材看,应该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身上的衣服又旧又破,早就脏得看不出颜色。头发也是乱蓬蓬的,因此混在狗群里一点也不突兀。他刚才的一箭正中这孩子的肩窝,并不致命,但或许是因为突然的疼痛加上惊吓,孩子已经背过气去,一时昏迷不醒。
致远蹲在那孩子身侧,见那孩子的肩膀被血浸红了一片,脸色也是煞白,急得高声喊:“军医!叫军医!”
军医还没来,哄抢肉干的野狗群里倒是蹿出了两只狗。不对,不是两只狗,而是一只狗和一个人。
狗是一只未成年的黑色獒犬,个子不大,十分灵活。三两下便蹿到受伤的孩子身边,全身紧绷着,背上的毛像刺猬一般炸起,前腿伸直,脑袋下压,咧开嘴唇,露出尖锐的牙齿,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声音,一对黑漆漆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蹲在那孩子身侧的万致远的一举一动,一旦他有任何动作,它便会瞬时纵身跃起,咬断他的手臂。
人是一个身量尚未长足的少年,脸埋在头发里,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勉强蔽体,双足却是赤着的。他跑得比那只小黑獒略慢些,但也很快就到了附近。他并没有停脚,而是直接到了那被射伤的孩子身边。低头看了看孩子肩窝上的箭矢,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拔。
万致远眼疾手快挡住了少年的动作。万致宁眼疾手快挡住了小黑獒的攻击。
“不能直接拔!箭头上有倒钩,硬拔会让伤势更加严重!”致远将那少年拉开,安慰道:“军医马上就来。”
也不知那少年是没有听见还是没有听懂,总之他完全没有理睬致远的劝告,挣扎着还要靠近,伸长了一只手去够那根箭矢。
致远无法,只能抓住少年的两只手腕,反剪到背后,用身体挡在了他的前面。
拉扯间,军医已经提着药箱赶到。大概检查了一下伤口,从容道:“这支箭力道不重,入肉不深。将养三五日就好了。”
一面说着,一面拿出一把精钢小刀,用烈酒擦拭,又用烛火炙烤了片刻,去切箭矢周围的皮肉。
军医的举动显然进一步激怒了那少年,发了狂似的要抢到近前。饶是以万致远的力气,竟然也被他突然的爆发挣开了双手,并且被撞得微微后退了半步。总算他反应极快,迅速调整身形,仍是将少年挡在了军医身后两步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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